畜禽产地检疫规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,农业部动物检疫所负责起草,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10月3日批准,并于1997年2月1日实施的,畜禽产地检疫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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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步: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县行政审批局涉农事项窗口提出申请。 第三步:材料审查合格的,且繁育基地符合检疫要求的,由植物检疫机构在报检作物生长期内,
在另外数据表中 附件使用:产地检疫申请书.doc【打印本页】 【入口页面】 相关:网站地图 | 网站声明 | 关于我们 | 访问统计 | 电子地图 | 部门微
一份《产地检疫合格证》只证明该批货物已实施产地检疫,符合检疫要求,所以不得转让他人。该批已检货物中不得夹带未检货物,更不得以未检甚至已检证明不合格的货物
什么是产地检疫? 参考答案:产地检疫是指植物检疫机构根据检疫需要,在植物、植物产品的生产地,按照《产地检疫规程》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植物在生长期间进 点击查